第27节(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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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不胜数,所以当他突然一下不傻逼的时候,除了苗素本人,其他人都没反应过来。

    “就……这么简单?”坐在罗尧身边的张垒瞪着桌上那个四四方方的扁平礼物盒,一脸难以置信。

    方觉则坐在最远的地方,眼中有些许冷意,看来事情还是往不可控的方向发展了。

    “苗素,生日快乐。”罗尧把盒子推到了苗素面前,“薇薇安的新书,上面有她亲笔写给你的生日祝福。”

    “《幽默葬礼》?阿尧终于懂得投其所好了。”苗素拿过盒子,看到这个礼物,他明显很开心。

    “薇薇安是谁?”苗素身边的陆谦之问道。

    “薇薇安是外国的一位alpha女作家,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她最擅长讽刺文学,讽刺文学就是……”

    苗素向陆谦之十分详细地解释了一遍薇薇安,他耐心地讲了这么多,陆谦之听完后却一把握住他的手,首先问道:“你喜欢她?”

    “我敬仰她。”苗素反握住陆谦之的手,力道似是安抚,这才平息了陆谦之面上隐隐冒头的不悦。

    看着对面手拉手说话的苗素和陆谦之,罗尧喝下了今晚的第三杯酒。

    苗素怎么会和陆谦之走到一起呢?他们分明是格格不入的两个人。

    苗素表面看起来温文尔雅,实际上却最不喜欢为人答疑解惑,别人的提问对他来说就是一种打扰。他祖上是大学士,与生俱来就有一股子清高,最看不上 x_io_ng 无点墨之人。罗尧为了追他,没少在文学素养上下功夫,即便是再晦涩难懂的文字,他也能硬着头皮啃下去,因为只有模仿爱好,才能和苗素拥有更多的共同语言。

    而陆谦之,他只是一个高一就辍学的社会青年,打架斗殴,不学无术,上个月还进了警*察局,直到现在小腿还上着夹板。在罗尧看来,陆谦之除了一张好看的脸外,几乎没有任何优点。

    苗素究竟为什么独独偏爱这个比他还小两岁的陆谦之呢?不能仅仅是因为陆谦之救过苗素一命吧。

    饭桌上,陆谦之想和其他人一样喝酒,却被苗素没收了酒杯,换成果汁递到他面前。

    “未成年人不许喝酒,而且你腿伤还没好。”

    陆谦之听话地就着苗素的手喝了一口果汁。

    张垒听罢跟着起哄:“小朋友喝什么酒,喝果汁就好嘛。”

    被苗素管着没什么,但被张垒喊小朋友,陆谦之顿时面上一热,他浓眉拧紧,为自己正名道:“如果不是腿伤,我可以一个人干倒你们一群人!”

    “那好,”张垒夸张地一拍桌子,“等你腿伤好了,垒子哥找你单挑。”

    “单挑就单挑,我陆谦之随时奉陪!”

    相较张垒的玩笑之言,陆谦之表情十分认真,他到底还是个十六七岁的孩子,随便一激,中二病就起来了,结果这股子中二魂还没燃烧多久,就被苗素不容反驳的三个字浇灭——

    “不允许。”

    “好吧,我都听苗哥的。”陆谦之整个人蔫了下来,乖巧的不得了。

    苗素这哪是谈恋爱啊,这分明是在带孩子,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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