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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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自己头大如斗,额上青筋乱跳。而这时,众人叙旧已毕,调转马头,其他的武士早就拦住其他人,因此一群人骑着马便往远处的王帐方向去了。待到人影尽去,道路重新畅通,人们也开始松了口气那般,说话声渐渐大了起来,所说的都是方才见到的景色。

    剑士按住了头,细思片刻,又拉住了那牧民的手,说道:“大王子与白狼的人很熟么?”

    那牧民笑道:“你莫不是看白狼的塔娜长得漂亮,也动了心思吧。”他见剑士的脸涨的有些红,善解人意地笑道,“她还未有夫婿,你若能在大会中展现武勇,说不定也能入她的眼中。”牧民见剑士抿着嘴不悦的样子,又道:“大王子当初力排众议,将原本属于白狼的领地交还到白狼手中。而今白狼族人用自己的手保住了领地,也一定会投桃报李,成为大王子的臂膀。”

    这些都是显而易见的事情,牧民的说法只是让剑士确认了自己听到的传闻。剑士点头朝牧民致谢,便举步朝王帐的方向而去。大家只知道白狼是大王子的嫡系、獠牙,但剑士却会想得更多一些。在这样的时间段里,白狼强势出现,而哈尔巴拉又这般费尽心思给白狼造势,无非就是要推出一个强有力的目标,让其他部族也看看。这样一来,白狼必然会引来其他人的针对。

    剑士沉思着,举步朝前,而两柄战矛交错,拦住了他的去路。

    “此处不许再靠近,若下次再犯仔细你的头颅。”两名身穿黑甲的士兵看着剑士,目光在他怀中长剑转了一圈,沉声说道。

    剑士也打量着两人,这是大王子亲自训练出来的军队,以一身黑甲闻名,分为具甲骑与控弦骑两种,其中最为出名的一支军队,则是大王子的御帐亲骑,号称铁浮屠。不过剑士从未见过,仅仅只是听闻,只是如今看来,两名守卫目光悍然,肌肉结实,站在那里就如两尊铁塔一般。

    剑士不予惹事,只得赔了笑容,退后几步,只是他站在那里往王帐方向看过去时,只见此前见到的那两名衣着华贵的少年男女也正在前方不远处散步。剑士见他们二人神态亲密,言语之间笑容盈盈,虽然彼此之间隔了距离,但眉眼相对之时,那份情意就仿佛溢出来那般。

    剑士长叹一声,又朝那两人望过去,摇了摇头,这次也不再迟疑,转头朝来时的方向去了。

    此地虽然是王帐所在,但终究不比大夏,哪怕围了了栅栏,又有卫兵巡视,可对于江湖中人而言,这些都不是什么大问题,只等天黑之后,便可行事。剑士捏了捏手掌,冷笑一声,有种很想要打小兔崽子屁股的冲动。

    作者有话要说:

    铁浮屠,是女真族建立的金帝国真正最精锐的重装钢甲骑兵,而且是中国历史上无可争议的最强大、最“重”的重骑兵。之后写到会说一下的。专门配合、掩护铁浮图的射箭轻骑兵就是所谓的“拐子马”,也就是文中的控弦骑了。不过后来被南宋5000重步兵给干掉了。其实宋兵还是很强的……说多了……

    第六十一章 相遇

    就算夜色降临, 篝火也是绝不会熄灭的, 大大小小的篝火熊熊燃烧着, 分布在各处, 誓要与天上群星比肩一般。

    钱多尔紧了紧身上的衣物,天气开始有了凉意, 此前绿油油的长草也渐渐枯黄,在这样人多的地方甚至露出了枯黄的土地。钱多尔碾了碾地面, 他换了短剑揣在怀里, 是可以迅速拔出的位置, 他穿着北狄人的短打衣服,显得略微有些臃肿, 如果佝偻着身体的话, 就几乎与普通牧民没有什么两样了。

    以这样平淡无奇的装扮,钱多尔路过了喝得烂醉的牧民,也走过了警惕的卫兵, 似乎并没有人注意到他。钱多尔绕着栅栏走了一圈,心中已经有了计量。轻风吹过, 醉酒的大汉人眼一花, 那个站在那里佝偻着背的人影已经消失不见。

    萧鸾已经渐渐地习惯了牧民们与马共行, 但今天那刻意训练的,威武炫耀的场景依然让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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