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节(1/2)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车在广播里流泻出来的音乐凄婉而哀伤,陈若景想起他和宋文煊的第一次见面。

    那是高一上学期的一个傍晚,那日陈若景负责打扫卫生,扫干净地面、擦干净玻璃,把最后一个座位搬回原位后,陈若景收拾书包准备回家时,一个叫做王超的人走到他跟前,递给他一封画着粉色爱心的信。

    “拿着。”王超对他说,语气颇有些傲慢的意味,“宋大约你在操场见面,我劝你赶紧去,别不识相。”

    事实上,这不是陈若景第一回 收到宋思尔的信。

    事实上,这也不是王超第一回 用这样的语气同陈若景说话。

    老实说,陈若景不太懂,你喜欢我,跟我有什么关系?

    就因为你家世显赫,就因为你是宋氏集团的大少爷,在学校一呼百应,就因为你对我一见钟情,想跟我来一场只关乎风花雪月的浪漫恋爱,我就一定要回应,不回应就是不识相吗?

    可我甚至都没有见过你的面?谈何喜欢呢?

    王超叫陈若景识相,陈若景便有些想笑,他心说这不是巧了吗,自己长这么大,什么都愿意学,什么也都能够学好,可就是学不会识相。

    当着王超的面,陈若景把宋思尔写给他的情书撕成碎片丢进垃圾桶,然后他叫王超捧着垃圾桶去给主子回信。

    “趁他还在操场等着,赶紧去吧。”

    作为宋思尔的狗腿之一,王超早习惯了在学校横着走的日子,领了任务来给人送情书,几次三番不能成功,王超难免心浮气躁,这会儿又受此大辱,王超登时怒不可遏,也不管陈若景是主子的心上人的事了,揪着他的衣领,便想给他来一拳,但他显然低估了陈若景的战斗力。

    没一会,他就给人按着脑袋,按在了地上。

    “去给你主子带句话。”陈若景压着他的脑袋说:“少招惹我,我对他那套没兴趣。”

    揍完了人,陈若景放下书包去卫生间洗手,洗完了手,他便下楼准备回家,到了楼下,他忽地想起自己书包还落在教室里,他回到教室,拿上书包,再次走到楼梯口时,就碰上了另一个揍人现场。

    陈若景本不想多管闲事,却被熟悉的声音吸引了注意力,他折回厕所,不出意外地看见王超。

    那时陈若景还不认识宋文煊,不知道衣襟凌乱、姿态狼狈,被人按在地上,被人一边用言语奚落和嘲讽,一边用刚拖完厕所的拖把洗脸的男同学,就是传说中宋大的废物弟弟宋文煊。

    那时他只是单纯地气不过,单纯地看不惯宋思尔狗腿子们的行径,于是破天荒地,他多管了一回闲事。……他放下书包,加入了战斗。

    ……

    那便是他和宋文煊的第一次见面。

    那时的宋文煊远没有现在阳光,也没有现在帅气,那时的他走路总是低着头,回答问题总是佝偻着肩膀。

    那时的他虽然也很帅气,……眉眼清秀,脸庞清俊,但眉眼间总是笼罩着的那股阴郁之气使他有别于其他同学,变得颇有些生人勿进,所以大部分情况下,他都和陈若景一样,一个人上学,一个人放学,没有同学,没有朋友,永远形单影只,永远形影相吊,……但陈若景的孤独是他自己选择的,宋文煊的孤独却是被逼的。

    那之后,可能是因为同类之间的相互吸引,也可能是单纯的同情心里在作祟,总之,渐渐地,陈若景便和他越走越近,慢慢地从普通同学,发展成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再发展成亲密无间的恋人了。

    相识九年、相恋六年、结婚半年,除却现在的一地鸡毛,他们的过往其实算得上美好:那场意外的告白、那场简单的婚礼,拿着红颜色的小本本走出民政局时,宋文煊眼睛里的笑,和他心中泛起的喜悦。

    “永远在一起。”宋文煊说。

    “嗯。永远在一起。”陈若景告诉他。

    ……

    车外头,雨还在下,哀婉的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