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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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搭个伙,她不讨厌他正好他也不讨厌她,那两个人相互搭把手总比一个人孤单要强。

    大部分人类都是不享受孤单的,所以他们总是急匆匆地去寻伴。也许这个伴是朋友,但朋友总有各自的私事要做,不可能无限度地腻在一起,那么爱人就是更好的伴,再怎么粘腻都理所应当的关系,对于害怕孤单的人而言真是再好不过。

    当然,也有那种天雷勾动地火的爱情,但这种爱情故事之所以会广为传唱经久不衰,恰恰是因为生活中它并不常见。它是一种憧憬,是渴望,是求而不得,是艺术夸张。

    哪有那么多为了爱情而生生死死的人啊,绝大部分人所谓失恋只不过是大吃一顿或者疯玩一天就能忘却的不快经历。比起失恋本身来,在那场逝去的恋爱关系中蒙受的损失才是更让他们耿耿于怀的事情。

    是的,我并不太相信浓烈的爱情。我始终无法理解故事中为了所谓爱情而自杀、变态、痛苦一生、献祭一辈子等情况。

    在我的认知中,爱情与亲情、友情是同一层次的东西,它会让人温暖,会让人幸福。但不同于亲情的天然羁绊,也不同于友情的广博包容,爱情更狭小与专一,它的‘独属于’是它最大的魅力,但同时‘独属于’也意味着它更难发生,甚至于无缘获取。

    你爱上一个人,一生都视那个人为唯一,而正好,那个人也爱上你,一生都视你为唯一。这样的概率,考虑到全世界的总人口数以及每个人一生中会接触到的人数,我不说概率绝对为零那么武断,但起码,大部分人,是没那么好运找到那位唯一的。而除了唯一之外的人,即使恋爱,更多的也不过是为了恋爱而不是为了人罢了。

    ——以上,可以视为两辈子单身狗的酸言酸语。反正我就是没有找到那个唯一,虽然我也懒得去找就是了。作为一个享受孤独的人,我从不急着甚至可以说是排斥给自己找伴。

    我就喜欢独自一个人,汪汪汪。

    0265_刻意回避

    这位即将成为过去式的男友名叫凃漾。我之所以称他为疑似突破口是因为,他第一次出现在我面前时,相当神情自若地向我打了声招呼,然后就再也没看我一眼,而是一直貌似全身心地关注季佐。

    这种表现是很不正常的。

    初次见我没有丝毫惊讶,这可以理解为他之前看过我的影像,但相处近两个小时他连眼角都没有瞟我一下,除了刻意,我想不出别的解释。实际上,就算他之前看过我的影像或者照片,但那些多少都有些失真,实际见到我真人的第一眼,除非元婴期往上那些真正意义上视红粉如骷髅的大能,以及天生冷感,几乎没有人能不露半点惊艳的表情,如果不露,那只能说明他在装。

    我不太能看出一个人是不是在演戏,但我有经验。连最见惯美人的合欢宗弟子初见我时都难以挪眼,连全宗弥漫着铁血好斗不管外表氛围的剑宗弟子初见时我都要愣神一会儿,我可不相信一个普通的凡人真能完全不受我的脸的影响。

    我倒不是自恋地觉得凃漾一见到我就应该拜倒在我脚下让我不费吹灰之力就拆散他俩,但是他近两个小时中只在最初看了我一眼,之后视线完全回避我,这太刻意了。别说我长着这张脸,就算我长一张路人甲脸,在两个小时中,同行之人都不可能这样视线完全不落过来。

    ——我从一开始起疑后就特别注意过,我非常确信凃漾的视线完全回避了我。

    之所以有近两个小时的同行,是因为今天凃漾刚出差回来,季佐以介绍新朋友为理由,拉我一起去给凃漾接机。我们顺便一起吃了午饭,一直到将凃漾送回家,我才告辞。

    本来季佐是说要和我一起走的,让凃漾好好休息,但我已经大概能连蒙带猜地看破她的口是心非假意示好了,所以我拒绝了,理由是现成的:

    “你们这么久没见,肯定有很多话要说,刚才我在不方便,现在我这个灯泡走了才正好。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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