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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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方向。

    现在,他又打算去找一个什么样的人呢?

    朗擎云跟在他身后,见他走入了一条闹市的街道,停在一个卖肉的屠户面前。

    在看到这个人时,朗擎云忽然懂了。这是最后一个人。

    当从不杀生的人、端方刚正的人、一诺千金的人……都没有办法克制这柄剑,那么,就只有找一个能够喂饱这柄剑的人了。

    年轻人的屠户朋友也认出了他,对着后面一指:“你先去我家等我,我卖完这些肉就回去。”

    说罢,屠户就大声吆喝起来:“卖肉了卖肉了啊!今儿要早早收摊,每斤便宜三文钱!”

    他这一吆喝,摊子上的肉迅速减少起来,很快就卖没了。

    屠户开始收摊。有来得晚的,看见最后一大块肋排,急道:“别收别收,这个我要了!”

    屠户道:“这个不卖,我自己拿回去吃!”

    那人只好遗憾跺脚,“哎呀”叹一声走了。

    左右相邻的摊主拎着抢到的肉,对屠户笑道:“聂屠,你这是来了朋友?”

    “那是!”聂屠户拎着肉提刀往回走,“我们好几年没见了,可不得好好叙叙旧!”

    他也是个普通人,生来就在屠户家,跟着亲爹学的屠宰手艺,不是什么隐居的高人。没有人能想到,他有那样一个厉害的朋友!

    肉在锅里咕嘟着香气,聂屠户和年轻人坐在树下笑:“你这个样子,我险些没认出来。”

    年轻人也笑。他和之前的模样又不同了,脸上的胡子修薄了许多,头发也换了样子。

    “我是来给你添麻烦的。”他说道。

    “什么麻烦?”

    年轻人又取出那柄剑。他想请聂屠户以后每日屠宰时,都用这柄剑来。而且,尽量不要被别人看到。

    年轻人已经另打了一个铁鞘子镶在剑的直刃上,将它伪装成一柄长刀。但还是要以防有人认出它,招来麻烦。

    “这算什么?谁不知道我聂老屠的怪癖?”聂屠户拍胸脯道。

    他本来就有这个怪癖,杀猪时不喜欢旁人看着,左近的人都知道。他手艺好,杀猪宰羊一刀毙命放血干净,分出来的肉干净不腥,也没人在乎他这怪癖。

    他拿着剑稀罕地看着,笑道:

    “没事儿,咱这儿别的不多,就是要宰的牲口多!前阵子我还接了给赵府送肉的单子,他们大户人家有钱得很,每天赶到我这里要杀的猪都有好几头呢!你这剑再邪性,我也能给它喂饱喽!”

    作者有话说:

    来时草白芽,归时青郁郁。——《上马》宋晁补之

    第40章

    年轻人这一次并没有离开聂屠户的家,他就在这里住下,看聂屠户每日以这柄剑杀猪宰羊。

    聂屠户的手艺很好,他有自己用惯的刀,因此,两人都以为他刚开始用这柄剑杀猪的时候必然不太习惯,需要适应一阵子。但聂屠户在第一次用它杀猪的时候,就做得很顺利。

    “真顺手啊。”聂屠户感慨道,“比我用了十好几年的刀要顺手。”

    年轻人脸色发沉。这柄剑在每一个人手中,都会很快变得顺手。

    聂屠户用这柄剑杀猪、宰羊、分肉,偶尔还会杀一次牛,每一次都很顺手。

    他拿着这柄剑的时候,眼睛只要往猪牛羊身上一瞅,就能知道在哪里下刀最顺,可以沿着骨头缝、依照肌理轻易分割。

    朗擎云看着聂屠户的目光落点,他很熟悉这种感觉。他拿着血锈刀的时候,它也在指引自己该往何处下刀。

    聂屠户越用越喜欢这柄剑,这柄剑好像也真的被每天不断的杀戮安抚了下来。

    但年轻人心中还是紧绷着一根弦。

    反倒是聂屠户安抚他:“没事儿,你看我现在不挺好的吗?它也挺安稳的。也许它没那么可怕,你只是找错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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