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7节(1/2)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可靠到陆云琛都开始崇拜了。

    在又自虐的看了几条微博后,陆玄冬过来抽走他的手机:“要上飞机了。”

    陆云琛就乖乖起身:“哥,那个和你通话的是谁啊?”

    陆玄冬:“最好的朋友。”

    陆云琛:“是秦春晓吗?”

    陆玄冬停住脚步,郑重地告诉他:“你应该叫他秦队,他是广东省队的副队长。”

    陆云琛:“哦。”

    可是他比秦队还要大1岁耶。

    陆家两兄弟这次也是行程匆匆,在秦春晓于欧洲大战各路男排强队时,陆玄冬一边兼顾大学学业,一边要回国帮弟弟找律师去告白明,防止这傻小子被人坑了。

    此处要特别感谢那些食品厂阿姨们,要不是她们给陆玄冬打电话,他还未必能那么及时的知道白明盯上了自己的弟弟。

    陆玄冬是知道圈子里某些人的手段的,为了达到目的,认识不到三天便小酒一喝,药丸一放,酒店一滚,到时候陆云琛那傻白甜还能不认账吗?

    万一他回国迟了,这傻小子说不定已经掉坑里了,幸好这次是有阿姨们严防死守,才守住了陆云琛的清白之身。

    而为了让陆云琛远离国内的舆论纷扰,陆玄冬是直接把人拎到伦敦的,因为他也要考试。

    等考完了,圣诞节假期来了,两人也不用回国,直接上波兰看男排世俱杯去。

    这使劲的赶路自然会对身体带来压力,毕竟不断上下飞机、适应新的时区和气温也挺费劲的,12月的欧洲又冷得慌。

    陆云琛倒是还好,从小好吃好喝,作为豪门子弟,还一直有练舞蹈,等从食品厂出来,又被他哥要求必须学一门格斗以防身,于是他又含泪去练了散打,身板还是很好的。

    用散打老师的话说就是:“除非把云仔扒得只剩一件衣服丢到零度以下的环境,不然他是不会病的啦。”

    陆玄冬心想,那弟弟体质也就一般吧,晓仔可以在零下二十度只穿一件T恤和别人打雪仗,事后什么毛病都没有。

    但冬仔的体质,比起他弟云仔,显然又要弱一个档次,所以在下飞机不到半小时,他就突然出现晕车的症状,蹲在路边吐了一阵,好不容易坐回车里,陆云琛一摸他哥的额头,直接被烫得手一缩。

    陆玄冬又发烧了,这也是他今年六月后的第一次发烧,以他的体质来说,半年病一次,已经是很幸运了。

    陆云琛不懂波兰语,靠着英语磕磕绊绊的找到药店,恰好外面在下雪,他被冻得打哆嗦,这时候就很想念家里的地暖。

    但等他回到酒店的时候,却发现哥哥的房间里已经有人在了。

    床头柜摆着空了的水杯与已经打开的药盒,甚至还有一套拔罐工具,而他哥哥换了身衣服,正神情平静的躺在床上睡得很沉。

    而秦春晓,这个陆云琛崇拜的陆玄冬最尊敬的运动员,正坐在靠阳台的躺椅上,低头阅读着潘凯克的小说集,那是陆玄冬的随身读物。

    真人看起来比想象的高,这是陆云琛见到秦春晓时的第一个想法。

    没有了男排球员里常见的大块头的对比,秦春晓实在是很高挑,而且很结实,陆云琛像妈妈一些,骨架偏细,就明显感觉秦春晓的手臂、腿是比他粗的,但又不显笨重,反而给人修长有力的感觉,像精瘦的豹子。

    而且他很俊美,可以说是陆云琛见过的最好看的混血儿,完美兼具了东西方的外貌优越处,立体骨相、细腻皮相,眼睛更是亮点,即使放在娱乐圈里,陆云琛也敢给秦春晓打12分。

    这很难得,因为作为赵昭颜的儿子,即使是白明那样靠脸上位的流量,第一次见面时,陆云琛也只是意思意思给对方打了个8.5分,心里觉得对方算得上好看,但妆容太重了,眼中还有着浓烈的欲望。

    陆云琛不讨厌欲望,偶尔还会被吸引,甚至在开始渴望爱情的青春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