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2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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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春风:为什么觉得是他?

    秦岭爸爸:因为他最好看。

    秦春风总觉得弟弟被误解了:晓晓应该不是因为陆玄冬好看和有钱才喜欢他的。

    就算陆玄冬没钱没颜,还是那个从农村里逃出来的少年,秦春风觉得以陆玄冬倔强且在污泥里也绝不肯堕落性格,弟弟依然有极大概率欣赏对方并且产生好感。

    秦朝妈妈:我们知道你弟弟不是肤浅的人,但他瞧上人家,也不可能和脸一点关系都没有,我当年看上你爸也是图他脸的。

    秦岭爸爸:朝朝,别在孩子面前这么说。

    秦春风又看到父母在小群里发狗粮,她将手机一丢,躺在床上。

    她的弟弟还是爱上了自己的灵魂伴侣,但出于对弟弟的理解,她倒是明白这两人在一起和是不是灵魂伴侣没关系。

    算了,反正晓晓都18岁了,他要和谁在一起都行,秦春风发了个安全行为手册给弟弟,便将此事撂开,毕竟管得太多也是会被嫌弃的,但根据数据统计,同父同母的手足一旦出现一人拥有灵魂伴侣,另一人拥有灵魂伴侣的概率是百分之八十,而她已有所爱,这才是秦春风纠结的问题。

    她有没有灵魂伴侣?有的话她该如何对待对方?

    此时有人给她发了微信消息。

    【在做麦芬蛋糕,你吃不吃蔓越莓?吃的话我就加了。】

    秦春风眼前一亮,连忙回复。

    【吃!】

    秦春晓将自己的暑假都给了陆玄冬,每天清晨他会准时出门晨练,跟着省队的人一起训练,回家的时候顺便逛个菜市场,回家后就看看书做做家务,下午四点准时开始做饭,有些食材他碰不了,可他会做出来,留一份给爸妈姐姐,另一份打包好,提着出门。

    秦春风端着一碗杂粮饭,桌上有白灼皮皮虾,连壳都剥好了,蘸着酱吃很是清爽,桌上还有冬瓜排骨汤,里面撒了点白胡椒粉提味,还有一道水煮西蓝花,一道豉汁蒸凤爪,这也是全桌口味最重的,但也是蒸菜,吃起来很清淡。

    “这么清淡,说健身餐都不为过吧?”秦春风嘀咕着,“跟着晓晓吃饭,我都瘦了,温朗要天天这么喂我,我非得和他闹不可。”

    温朗是秦春风的男朋友,两人都在人大读书,秦春风有时沉迷书籍懒得去食堂,全靠男友带饭投喂,温朗干脆接了几个家教的活,赚钱租了个一室一厅的小屋子,时不时做点饭,给女友开小灶。

    秦春风胖出来的那几斤肉都是这么来的,但秦春晓又帮姐姐瘦回去了。

    秦朝妈妈也感叹:“你爸当年才和我认识时候,也一直做饭给我吃呢,后来看到他和街边混混打群架时,我念着那些饭菜,可不能看他一对十,立刻捡了块砖过去掀那些混混的脸,打完我们就在一起了,那句话怎么说来着?要抓住一个人的心,要先抓住他的胃。”

    秦春风:“晓晓的战斗天赋大概是爸爸妈妈一起给的吧。”

    秦朝妈妈拿勺子舀汤,疑惑:“这小子炖汤还放这么多鲍鱼、鱼翅、海参,冬仔是不是很虚啊?”

    秦春晓追人的方法也是从长辈那儿学的,他父母外公外婆那个年代的人经历过饥饿,就连姐夫温朗也是父母早逝靠卖鱼的伯父伯母抚养,青春期不敢大口吃饭,生怕伯母嫌弃,因此他们对人好时最实在的方式,就是塞好吃的。

    吃饱吃好比啥都重要。

    而在秦春晓的脑子里,陆玄冬是个娇弱的人,虽然和秦春晓一比,大部分人类都很娇弱。

    冬仔得补身子。

    他在去的路上顺手买了束白月季,总共11朵花,在包装里与满天星一起绚烂。

    秦春晓大步走进哲越总部,神情自然的混入几个白领中,在他们惊愕的目光中按了20楼,电梯门打开后,又往里面走,没有遮掩,落落大方。

    陆玄冬不仅给了他家门的指纹锁,还告知秘书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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