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9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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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蛟和金乌时不时也会来泡泡澡,因为灵脉的缘故,家园灵流成风、水汽交流,池子里的水永远干净,它们都很喜欢。

    莫恙泡进去不久,就和燕凌云一起,吞服下了化妖丹。

    他们要重新变形。

    这次要变的是妖域以美艳著称的浮屠一族,浮屠是一种长翅膀的人鱼,天生会唱歌,性情又温顺,是做炉鼎和情人的最好选择。

    太阳王即将驾临,陶都城主搜罗了无数貌美的少年少女,莫恙不必跟着去选拔,但偷渡进入王宫后,为行走方便,伪装是必要的。

    他们也不可能拿狼族的脸去冒险,这个身份是干净的。

    莫恙全身都在疼,藏在燕凌云怀里忍耐,想象自己是一条漂亮的浮屠。

    终于,他长出来了,小腿被星点浅淡的蓝色鳞片覆盖,像花一般,在他腿、背上蔓延。他的身形也恢复了原状,线条柔润、丰美,手肘上长出了鱼鳍,像纱一样浮动,背后却有一对小翅膀。

    黑色长发散开,面容变得更加美艳,莫恙这时,已经和浮屠少年差不多了。

    但他看清燕凌云时,面颊却渐渐红了。

    “哇。”莫恙搂着他的脖子,看得目不转睛。

    燕凌云一头白发,散在水中,随意抱着他。

    他原本精壮的身躯也缩小一圈,变成了少年模样,看上去约莫十七八岁,薄薄肌肉蒸腾出精悍的力量,手臂横在水池,侧头看他。

    他的面容改变,神态也变得冷淡高贵,很符合身份。

    莫恙差点以为他是另一个人。

    他现在发现了,大家个个都是奥斯卡,cosplay起来猛得雅痞。

    莫恙忍不住摸了摸燕凌云的脸,燕凌云眸中闪过一丝极淡的笑意,吻了吻他的嘴唇。

    两人接了一会儿吻。

    “出去了。”

    “嗯。”莫恙和他蹭了蹭面颊。

    燕凌云将人打横抱起,跨步上岸,莫恙双腿滴着水,头发也黏在身上,真像一条丰腴漂亮的鱼。即便青年给他穿好里衣,也总有种难言的情态。

    燕凌云看了会儿,忽而眉头微皱。

    “怎么了?”莫恙被他放在床上,擦拭水珠,身体热气腾腾,又暖又烫。

    “没什么。”

    莫恙懵懵懂懂的,也没有追问。

    燕凌云又吻了吻他,拥着他,很温柔,莫恙很快就放下了心,很喜欢他抱他,眼睛里映出他的影子。

    不过亲昵终究是短暂的,穿戴整齐后,莫恙出了家园。根据之前定位的地点,996开始读条传送。

    十秒过后,他出现在了王宫的议政厅,所谓天阶防御大阵,在996作弊一样的传送下,没有发挥任何作用。

    当今世上能限制996的,只有半仙器、仙尊。

    莫恙四面观察一阵,一跃而上,跳上了大殿横梁。大殿装潢豪奢至极,横梁层层叠得,他站的这一条,头顶离穹顶还有很长一段距离。

    却已经够了。

    海蓝色帘幔高高垂覆,穹顶绘着神鬼图,因为没有人,大殿没有一点光源,显得格外阴森。莫恙看了会儿,在下个瞬间,又藏回了家园。

    此后,一连在家园待了半个月,五月下旬,太阳王终于驾临陶都。

    全城沸腾。

    第141章 太阳王

    太阳王恺西萨, 草原上尊贵无匹的金鹏,如初升太阳,照耀荒北, 当他吞吐雷光时, 可开天辟地;当他展开双翼时,可遮蔽太阳。

    这是草原对他的赞歌。

    恺西萨不过五百二十岁, 修为已至分神后期, 二十多年前独入王庭,将旧王阿赛提的头颅砍下,挂在王庭大旗,以血彻底整合了荒北十三部,给燕北世族造成了极大的威胁。

    他的统治残酷,手下凶残禽鸟征战草原, 将败者统统打为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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