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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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去接我,我保证我和她之间是清清白白的。”

    楚瀛下床去厨房倒了一杯冰水,饮尽后回到卧室;丁厌刚洗过脸,额前的碎发湿漉漉,正站在床边换衣服。

    他细条条的身体像白净的嫩笋,剥得光溜溜的,再套上短袖,手臂在空中挪动摇晃,手肘的肤色透着柔和的粉。

    脑袋从衣领里钻出,摆着脑袋松开被领口压住的发尾,黑发扫弄着细白的颈脖。

    “你别这么看我呀。”丁厌说。

    “一个星期七天,我们能完整相处的时间也就这两天。”

    “正常人谈恋爱都是这样的……工作学习之余才能谈情说爱,你是太闲了才会度日如年,要不你也找个工作?数学专业通常从事什么职业?我只知道能当老师……”丁厌想到楚瀛去讲课的样子,笑呵呵道,“你要是老师,那班上一半的学生都没法认真听课了,误人子弟哈哈。”

    “我想做什么工作都能做,但我不想。”楚瀛脸上半点笑容也无,“我并不是要阻止你和谁交往,我只是觉得,你的心思不在我身上。”

    “可我做这些都是为了你呀。”

    “是吗?”

    “你不信算了……小气鬼。”

    丁厌花了十五分钟收拾自己,把过长的头发拢到脑后,束起一撮半高的马尾,预备出门。

    楚瀛端着咖啡倚在门框旁,“不吃早饭?”

    “我约好要带小梨去吃一家灌汤包。”

    “需要我去接你,就给我打电话。”

    “知道啦。”丁厌蹲身系好帆布鞋的鞋带,搞定后回到他面前,在他的左脸印下一吻,“走了,再见!”

    “再见。”

    ***

    和女孩子逛街玩乐要比和男人做同样的事快乐一万倍。男人的作用只有拎包和刷卡,而和女孩子一起,丁厌才能感受到灵魂的契合与共鸣。

    莫梨买东西不拧巴,吃饭口味不挑剔,她个性中一切的一切,都正和他的意。

    她说想买一条夏天约会穿的裙子,丁厌帮她选了三件,她每条都愿意试,穿上也很合身,最后买了其中的两条;彩妆专柜口红试色,他们同时去拿了同一支。

    走到半路,莫梨的鞋带散开了——他们还凑巧穿了同款同色的帆布鞋,仅有码数不同。若不是莫梨拒绝,丁厌愿意帮她系鞋带。

    她蹲下去的那十几秒里,丁厌望着四周,心中一股惋惜油然而生,但他不愿去深究这种感情的由来。

    逛了一上午,两人找了一家冷饮店小坐。莫梨刷着手机,丁厌发着呆,在心底细数楚瀛的优点。

    嗯……但是……啊……

    他耷拉下脑袋,仿佛脖子承受不起头颅的重量,耳朵贴上冷硬的桌面。

    这种不满足感,到底是因何而起呢……

    “你不舒服吗?”莫梨关切道。

    “没有……”丁厌重新振作,他捧起冰冷的杯子,嘬着西柚风味的果茶,与她散漫地闲聊道,“小梨有男朋友吗?”

    “有过,分手了。”

    “为什么分手?”

    “因为没有那么喜欢吧。”莫梨回忆道,“我和他在一起两年,觉得这人哪儿哪儿都好,但是当我决定换一座城市生活时,我竟然不想带上他,所以我跟他提了分手。”

    “所以确实是存在,一个人很完美,无可挑剔,但你就是没那么喜欢他的情况吧。”丁厌联想到自己,感觉烦恼的根须在大脑皮层生根发芽。

    “我觉得,仅仅是我觉得哦——”莫梨强调了两遍,“喜欢和值得,是两回事。”

    “嗯?”

    “我们现在的人,喜欢先衡量一个人的条件,再评判这个人值不值得自己去爱。但爱不是这样的东西,爱就是,我想见你,赴汤蹈火、劈山填海我也想见你;你是酒鬼赌徒,我会爱你,你是乞丐娼妇,我仍然会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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