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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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儿可多着呢,没法和你比。”

    丁厌:“曲荷,我如果办婚礼,你愿意来给我当伴娘吗?”

    她敲他的头,“怎么可能啊!谁会请前女友给自己当伴娘?你的脑子怎么长的!我不干!我愿意参加你的婚礼,见证你人生中最重要的一天。但当伴娘——不、可、能!”

    “……好吧。”丁厌失望道。

    曲荷可悲地摇了摇头,“我相信你男朋友是真的疼你了,你完全没有变聪明……”

    “谢谢!”丁厌沾沾自喜,“我就当这是祝福啦!”

    第67章 首饰盒28

    丁厌在伦敦住了一周, 玩遍了必游景点,还和曲荷去古着店淘了两条上世纪50年代的古董裙和羽毛扇子。

    开春,楚瀛带他回了自家在英国乡下的一座旧日庄园, 始建于19世纪的哥特式古典建筑美轮美奂,幽然矗立于晨雾之中, 青青的浅草坪星散着紫白的小花儿。

    “我的天呀, 我好像穿越进了《唐顿庄园》里……”丁厌难以置信道, “这是你家吗?我们要住在这里吗?”

    “以后也是你家了。”楚瀛道,“它的规模远不如那座海克利尔城堡, 建筑面积要小得多,而且地处偏远, 没有那么显赫的历史。但我妈妈很喜欢, 于是我父亲从一家落魄贵族手里买下, 送给她作为结婚纪念日的礼物。”

    楚瀛牵着他迈过松软的绿草, 推开了一扇厚重的门,带他走入室内。

    “这种城堡平日的维护费用很惊人,我妈妈的本意是想把它改建成一座酒店,毕竟自己住太空旷了,可是没过多久她就生病住进了疗养院,这座庄园跟着闲置下来, 每年只能请专人打理。”

    一进门,丁厌心中的震撼, 和初次去卢浮宫参观拿破仑的房间时别无二致。

    巨型的台阶由纯橡木打造, 墙上的装饰是绘制着花纹的皮革和光泽闪烁的金属, 一盏璀璨夺目水晶灯吊在顶上, 一件件古董家具被清扫得一尘不染, 但那古旧的年代感仍使他不敢随意地去坐或躺下。

    “你家也太有钱了……”他词穷道。

    “其实我父亲动过心思把它处理掉, 但有财力接手古堡的买家并不多,我怕它被卖给别人,只好把它要过来了。”

    “你伸手要你爸就给你?那你爸对你很好啊!”

    “我说保存好它是我妈妈生前的心愿之一,他才答应给我的。现在我们要结婚了,就把这里作为婚房吧,我妈妈泉下有知会很开心的。”

    丁厌讷讷道:“你要是早说婚房是这样,世界上应该没有人会拒绝嫁给你,无论是男是女。”

    楚瀛说:“我又没有想要和随便什么人结婚。”

    一阵啪啪嗒嗒的动静从身后传来,是肉垫和指甲蹬在实木地板上的声音。丁厌回头,被那只纯黑色的成年卡斯罗猎犬吓得往后退——

    它的肩高起码70cm,尖尖的小耳朵,肥厚松弛的大腮皮,雄壮矫健的四肢,短尾巴不停摇晃着向人示好。然而丁厌散发出的陌生气味又令它感到警觉,所以它只是站立在那里,黑色的圆眼珠冷漠而警惕巡视着他们。

    “你还养大型猛犬……”丁厌的手指下意识地勾住楚瀛的衣角,心慌道,“它长得好可怕,不咬人吧?”

    “不是我的狗。”楚瀛道,却向大黑狗伸出手,“过来,狼狼。”

    带着浓烈动物气息狗狗靠近两人。它嗅着楚瀛的手指,在他掌心舔了舔,红红的舌头看得丁厌心里发毛。

    “不是你养的,它怎么认识你……”

    “是戴心诚的狗。”楚瀛被舔了手,不习惯湿腻腻的触感,找了纸巾擦拭,然后和狗对话,“狼狼,你爸爸呢?”

    丁厌对这类长相体型的狗有刻板印象,认为它们脑子笨,不如中小型犬聪明。但狼狼是特例,竟然听懂了楚瀛的话,引他们去找自己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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