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节(1/2)
这里有份另外的合同,同居合约,十年。里面有很多细节,我想你会想要看一看,具体到谁做饭,谁洗碗,谁晚上要是打呼噜,谁去书房睡觉等等。当然,我不会做别的事情,只是每天拉手必须有一次,十年后你要是觉得想走,我也不拦你。很公正。”陈先生点了根烟,声音很哑,眸色顿时隐没在烟雾里。
他好似在认真的说着一件大事,没有开玩笑的意思:“当然了,这十年不可以跟其他人产生关系。”
“同居合约,陈晋,你电视剧看多了?”小林主任眸色冰凉的看着陈晋,笑出声,“你再说一遍呢?你想要什么?”
坐姿霸气的陈总放下交叠的左腿,忽地有种不好的直觉,重复一遍这种简单的事情,他张了张嘴,愣是一时一个字都说不出来,反而立马垂眸老实说:“没什么了,没什么。”顺便按灭手里的烟。
站在门外偷听的钱老板还以为表弟多厉害,定的合约得多簧色,结果就这,这是寄希望与在同居期间大美人爱上自己还是怎么回事儿?连亲吻这条规定都没有,花这么多时间精力就为了搞个合租室友???还有,现在什么情况啊?什么叫没什么?
钱老板还在震惊之余,门从里面被‘砰’地撞开,漂亮的小林主任一副被耍了的委屈表情,走在前头,刚才还一副霸总姿态的表弟屁颠屁颠追在后面,连声道歉解释说:“不是这个意思,林荘,我还以为你不记得我了,我太生气了,想着总要做些什么……”
其实并非是太生气了,是太兴奋了,那种脑袋里满脑子都是与林荘复合的画面整日萦绕脑海,可又不知道从何下手。
他观察了林荘好几天,发现林荘毫无任何恋爱迹象,也对身边的男男女女没有兴趣,唯一能让林荘在意的,就是他的事业了。
他或许可以投其所好去帮忙发展一下事业,但根据他对林荘小时候的了解,这人已经害怕被帮忙了,什么事情都喜欢自己去做,好像这样才比较踏实。
刚好那天跟刘经理无意间聊到这件事,刘经理自称是情场高手,说了一句很有道理的一句话:
感情都是培养出来的。
怎么培养?
当然是朝夕相对。
可陈晋又明白,林荘不会愿意跟他朝夕相对的,林荘当年躲他还来不及,自己靠近也只会让人觉得烦躁吧。
他们一丁点儿的交集都没有,那创造交集好了。
要创造,那就干脆一步到位,只是写的太清楚那未免他也太卑微了,便把最初的《一对一追求合同》改成《同居合约》,好像这样陈晋就觉得自己也不算是特别舔狗,有点儿和小时候不一样的地方,也终于可以管管从前大约是被他自己惯坏的林荘。
事情做起来不难,实施起来,陈晋也觉得有些荒谬,尤其是当他坐在馆子里等待林荘过来的那段时间。
陈晋感觉坐立不安,总觉得这样不太好,绝对不对,这条路行不通。
可其他所有的路也都行不通,这已经是唯一一条路了,不行就不行,起码经过这件事儿,忘了他的林荘兴许能想起十几年前和他恋爱过的自己呢。
妈的,怎么还是感觉好没出息。
陈总一面这么想着,一面等待林荘到来,到了后果然行不通,还把人惹哭了,这还了得?!
了不得了!
“林荘,林荘,你听我说,我真是只希望你不要假装不认识我,以前的事情过去就都不提了,以后见到,你哪怕当我是个新认识的朋友也好,别躲行不行?”
陈晋一路追到走廊,说得越发绝望,心想还要他妈的狗屁面子里子,早知道当时在婚礼现场就该主动走上前去和林荘说话,问他一句:林荘,好久不见,还记得我吗?
6
后来好几天,朱晓都发现诊所里来了个熟人,好像是老公的顶头上司。
来这里办了卡后,每天都点名要小林主任洗牙。
他好似在认真的说着一件大事,没有开玩笑的意思:“当然了,这十年不可以跟其他人产生关系。”
“同居合约,陈晋,你电视剧看多了?”小林主任眸色冰凉的看着陈晋,笑出声,“你再说一遍呢?你想要什么?”
坐姿霸气的陈总放下交叠的左腿,忽地有种不好的直觉,重复一遍这种简单的事情,他张了张嘴,愣是一时一个字都说不出来,反而立马垂眸老实说:“没什么了,没什么。”顺便按灭手里的烟。
站在门外偷听的钱老板还以为表弟多厉害,定的合约得多簧色,结果就这,这是寄希望与在同居期间大美人爱上自己还是怎么回事儿?连亲吻这条规定都没有,花这么多时间精力就为了搞个合租室友???还有,现在什么情况啊?什么叫没什么?
钱老板还在震惊之余,门从里面被‘砰’地撞开,漂亮的小林主任一副被耍了的委屈表情,走在前头,刚才还一副霸总姿态的表弟屁颠屁颠追在后面,连声道歉解释说:“不是这个意思,林荘,我还以为你不记得我了,我太生气了,想着总要做些什么……”
其实并非是太生气了,是太兴奋了,那种脑袋里满脑子都是与林荘复合的画面整日萦绕脑海,可又不知道从何下手。
他观察了林荘好几天,发现林荘毫无任何恋爱迹象,也对身边的男男女女没有兴趣,唯一能让林荘在意的,就是他的事业了。
他或许可以投其所好去帮忙发展一下事业,但根据他对林荘小时候的了解,这人已经害怕被帮忙了,什么事情都喜欢自己去做,好像这样才比较踏实。
刚好那天跟刘经理无意间聊到这件事,刘经理自称是情场高手,说了一句很有道理的一句话:
感情都是培养出来的。
怎么培养?
当然是朝夕相对。
可陈晋又明白,林荘不会愿意跟他朝夕相对的,林荘当年躲他还来不及,自己靠近也只会让人觉得烦躁吧。
他们一丁点儿的交集都没有,那创造交集好了。
要创造,那就干脆一步到位,只是写的太清楚那未免他也太卑微了,便把最初的《一对一追求合同》改成《同居合约》,好像这样陈晋就觉得自己也不算是特别舔狗,有点儿和小时候不一样的地方,也终于可以管管从前大约是被他自己惯坏的林荘。
事情做起来不难,实施起来,陈晋也觉得有些荒谬,尤其是当他坐在馆子里等待林荘过来的那段时间。
陈晋感觉坐立不安,总觉得这样不太好,绝对不对,这条路行不通。
可其他所有的路也都行不通,这已经是唯一一条路了,不行就不行,起码经过这件事儿,忘了他的林荘兴许能想起十几年前和他恋爱过的自己呢。
妈的,怎么还是感觉好没出息。
陈总一面这么想着,一面等待林荘到来,到了后果然行不通,还把人惹哭了,这还了得?!
了不得了!
“林荘,林荘,你听我说,我真是只希望你不要假装不认识我,以前的事情过去就都不提了,以后见到,你哪怕当我是个新认识的朋友也好,别躲行不行?”
陈晋一路追到走廊,说得越发绝望,心想还要他妈的狗屁面子里子,早知道当时在婚礼现场就该主动走上前去和林荘说话,问他一句:林荘,好久不见,还记得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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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好几天,朱晓都发现诊所里来了个熟人,好像是老公的顶头上司。
来这里办了卡后,每天都点名要小林主任洗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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