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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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就是多加了两个字母,或者多加了几个单词,就能比无签名的低档多卖出三到五个金币。

    “没钱的人就不说了,他们根本不会买书。”在法尔瑞斯大陆,书籍一直都属于奢侈品来着,在魔域更甚,好比《欺诈的艺术》的特签版,能卖到一百九十七金币,而这些金币够一个普通家庭一到两周的伙食,“可对于有不少闲钱的人,你觉得他们会怎么选呢?”

    阿诺反应了半天,也还是觉得买特签版更划算啊。

    无签名版一百九十二金币,缩写签名版一百九十五金币,特签版才一百九十七金币欸。

    反正都要买,与其买无签名,不如买特签啊。

    路德维希耸肩:“你看,他的目的达成了。”这就是消费陷阱,诱导你买你其实并不需要的东西,或者诱导你花过超出预算的钱买所谓的“更划算”。这老骨头无时无刻不在骗钱,却偏偏还能套上一层商业行为的外衣,让别人连骂他都没有余地。

    这种事,这老骨头做的很多,好比这一次给贝勒伊国王治病,事实上,那个男爵找的研究出加强版贝勒伊病的亡灵法师就是金菲士,然后他再以治疗师的身份吹破真相,被国王奉为上宾。

    哪怕事后亡灵法师也是他的真相败露,他依旧可以说,我只是不忍看国王就这样死去。

    “甚至他都不叫金菲士。”路德维希又爆了一个猛料。

    阿诺:“!!!”

    “他就没有名字,是个失去记忆的巫妖。”亡灵法师走巫妖这条路是有很大风险的,除了很难成功外,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失忆概率很大。好比空堡《古典乐赏析》这门课的克拉拉教授,他是被至尊巫妖召唤出来的不死生物,他就没有生前的记忆。巫妖也差不多。

    治疗师更是和大多数巫妖没什么区别,除了他格外喜欢骨头这点比较审美异常外,他根本不知道自己是谁,也不关心自己是谁,他只想赚钱。

    如果一定要说,“治疗师”才是他使用最长时间的名字。

    可这种一听就是代号的名字,并不适合治疗师搞他那一套买书计划,他就现场给自己起了一个,他说这是他的笔名。路德维希提醒阿诺:“金菲士,觉得耳熟吗?一种鸡尾酒的名字。他当时一边签字一边喝酒,手边喝的就是这个。”还是路德维希给兑的呢。

    阿诺看上去在点头,实则根本没搞懂,一直到晚上才反应过来问路德:“那—你—为—什—么—还—给—我—要—t—签?”

    “因为它现在是真的值钱。”这就是那老骨头厉害的地方了,哪怕这一套只是他搞出来的概念股,当年哄抬出来的值钱,时过境迁的现在,也是真的值钱了。

    “所—以,你—问—出—你—想—问—的—了—吗?”

    路德维希点点头,又摇摇头。

    治疗师跑了。

    如果是路德维希的真身在这里,对方根本不可能有任何反抗的机会,可惜,如今的路德维希只是一个人族外表的傀儡人偶。而路德维希的傀儡术,是和治疗师学的。虽然他能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可治疗师也有自己的后手。

    不过……路德维希本还想说,这没什么大不了,他去找他的时候,就已经做好了这老东西会跑的准备。

    他能跑过人族、海族、巫妖族等族那么多年的追杀,自然也不是个没本事的。

    路德维希去见对方,就是为了打草惊蛇,这样才好知道他跑路的底牌,等下次再相见对方就彻底没招了。而路德维希很肯定,他们一定会再见面,且时间不会太远。

    这是一个很简单的推理,以治疗师无利不起早的性格,他大费周章,又是演亡灵法师,又是演治疗师,两头忙活只为在贝勒伊国王面前混一个红人,实在是有些没有必要。以他的能耐,只要他想,他可以找到更好的发展。毕竟千年过去了,人族早已没了他的传说,而他和巫妖族的恩怨也已经一笔勾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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