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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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从前对周倚玉。”

    “而即便他有那么些喜欢你,但他依然能放下你。最重要的是,他能在喜欢你的前提下宰了你。这就是他那天为什么刺你一剑的原因,因为他觉得放下不够,还要有手刃的决心。”

    “他舍不得拿周隐小仙君开刀,便得拿你破劫。等他破完劫,他甚至还能回头继续找周隐……总之,你对于他,简直是太合适了有没有?”

    *

    五月初四,清晨,天光沾露。

    阿朝依旧坐在庭院里的椅子上,哼着小曲翻着书册,膝上摊着还没做完的新衣。

    小曲没哼完,小友已到了。

    她耳力灵敏,听见了比往常沉上许多的虚浮脚步声,便放下书好奇地看过去。

    小山路间走来长发披散的少年,揣着袖子,红着眼周,白着脸色,但笑意一如既往的温柔,叫人日复一日地见,也日复一日地感叹他的美。

    “阿朝姐姐,夏日大安。”

    阿朝回过神来,好奇地笑了:“晗色,五月初四大安,今天怎么改叫我姐姐?”

    小少年到她面前半跪下,柔软地笑着:“叫姐姐更好听,更恰当些。”

    阿朝见他这么半跪着有些惶恐,连忙伸手去拉他的袖子:“好好好,爱怎么叫就怎么叫,晗色,你这么蹲着腿酸,快起来,姐去给你拿张凳子来,咱们再热热闹闹地绣衣裳。”

    “姐姐,不用了。”少年拍拍她袖子,依旧笑着,“不酸,这样刚刚好。不用绣那衣裳,我们也能热热闹闹地闲聊啊。姐姐,你想家么?”

    阿朝被问得鼻子泛酸:“尚可,方洛在哪我就在哪,他所在就是我家,我有新的家人,比如你,就像我懵懵懂懂的弟弟。”

    “可这里终究不是姐姐的家,也不是我的。”他眼睫毛上挂着晨光和晨露,“我也不是你的亲弟弟,你是刚烈又温柔的姑娘,我是山旮旯长出的一株野草,只是我们都被带到了这儿。”

    阿朝怔怔地听着,膝上的新衣不知不觉地滑落委地。

    “阿朝姐姐,我想通了些事,也许很快,我就能去我原本去的地方。”他握住她的手,手温似失血过度般,冷得人锥心。晨露从他眼角坠下来,到她掌心成了一片青翠的叶子,“我也想带你出鸣浮山,可你的劫在方洛身上,我帮不了你。好在方洛比他单纯,我终于明白他这些日子来究竟在失魂落魄什么,鸣浮山的大妖里,他估计是一头最单纯的干饭妖了,你越好,他越崩溃,我想着,只需要再稍稍一推,他便受不住了。所以……倘若你在沉沦花失效的间隙里醒过来,别冲动,别起轻生的念头,你要相信,来路不远,你必将自由。”

    阿朝听不懂后面一连串的奇怪话语,她只听懂了他最开始的那一句:“晗色,你要去哪儿?那嚣哥怎么说,他会和你一起走吗?”

    天光越来越亮,少年的眼睛在万丈光芒里逐渐晦暗,他笑着答:“不,红尘百丈,来日我所去之地,我希望半分半寸也没有他。”

    *

    五月初四,日斜,暮色归晚。

    方洛抱了下山新买的书册急匆匆地赶回家中,在日落入西山的小路尽头遇到了长发轻飘的青衣小少年。他长着那么一副亮瞎人的好容颜,却揣着袖子,活像一个佝偻的老大爷。

    “洛哥。”

    方洛听他这么打招呼,有些讶异地停下赶路:“晗色,你怎么在这?奇了,你今天直接叫我哥了?”

    他揣着袖子向前一躬,含着温柔笑意:“应该的,我到鸣浮山一年多了,平时没少承你关照,叫一声哥是要的。”

    他虽没有什么异样,可方洛总觉得这小草妖有哪儿变了,只是他粗枝大叶瞧不出个所以然来。

    “怎么叫都行啊。正巧遇上你,来,要不要去我们家里吃晚饭?”

    “不了,我其实很早就辟谷了。”他摇摇头,“哥,我这两天忽然很怀念你顶着个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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