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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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倘若时光能倒流,那该多好。

    接下去两人相安无事,日出赶路,日落找地方休憩,因都是妖怪,诸事更为随意,晗色不讲究吃喝和歇脚的品质,幕天席地也不在乎。但哑巴和他不太一样,有时累了,路上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他也能凑合着风餐露宿。但若是到了哪一处有人烟的地方,他的穷讲究似乎比那几个剑修还要麻烦。

    第三天的白昼,他们到了东边一个颇富庶的城镇,哑巴二话不说掏了他的乾坤袋,摸出一枚次一点的灵珠,拉着他的手跑进城里的一家当铺里。

    他拉着晗色的手传声,一句一句地教他和当铺的店家讨价还价:“这可是我爷爷的曾爷爷传下来的传家宝,你知道它有多久远的年头多宝贵的价值吗?要不是在路上被盗贼摸去了钱财,我何至于把这么珍贵的传家宝掏出来当掉!神马?你嫌弃它有瑕疵?好哇,你这人根本不识货!那根本不是瑕疵,那是龙血融进灵珠里的纹路,浑然天成的稀世灵石!算了,你根本不识货,拿出来还给我,我要去别家。”

    然后他俩转身还没迈出两步,那店家就拉住了他们的胳膊,火急火燎地要和他们做买卖。

    不多时出了当铺,晗色手里揣着沉甸甸的一大袋金珠,脑子还有点转不过弯来:“这些钱很多吗?”

    哑巴牵着他的手进了城镇上条件最好的一家酒店,取出一颗金珠,大手阔绰地一挥,店小二忙不迭地张罗着给他们送上最好的饭菜酒肉,然后他一筷一勺地投喂晗色,一边告诉他:【一颗金珠能换十块银币,你花两块银币可以在这里吃上一天。你若直接用灵珠当钱币使,且普通人不识货,一枚灵珠没准只能换一壶酒和一碟花生米。】

    晗色哇塞:“这么值钱?我刚出山的时候,和余音吃了碗馄饨、买了张画儿,就花掉了两枚灵珠了。”

    【路边的馄饨和画像顶多花费你两三块铜板。】

    “铜板比银币小吗?”

    【一枚银币能换一百二十块铜板。】

    晗色:“!!”

    哑巴看着他肉痛不已的表情,忍不住伸出手去捏一捏他的脸,心里默念败家媳妇儿,可爱鬼,并顺带着把如何最高效省钱地在红尘里打滚的方法一条一条地告诉他。

    【你不会挣钱,妖的寿命那么的长,再多的钱财也终有花费殆尽的一天。待到身无分文的时候,总不能用骗术或者盗贼之术去掠夺人间的财富,那样的话人间秩序会崩溃的。如今我先和你说怎么节源开支,等你熟悉游走人世的基本路数了,我再和你说怎么个挣钱法。】

    晗色嘴里含着颗香得流油的狮子头,两腮鼓鼓囊囊地点头,像只小松鼠似的。

    哑巴一手捏着他小手,一手夹着珍馐投喂他,看他品人间百味时被美得摇头晃脑的憨态,心里便在尘埃里开出了花。

    享用完美食哑巴又带着他去城镇上最好的裁缝店里,晗色雄赳赳气昂昂地亮出一枚银币,店里的裁缝眼睛便都冒了光,殷勤地扑上来给他们量身。一边量,还一边妙语连珠地夸他们——不过大部分的夸赞都集中在哑巴身上。

    “这位公子,您真是仪表堂堂,气质不凡!我们城的太守公子是出了名的美男子,一出门来姑娘们便要朝他扔果子鲜花的,我看您不比太守公子差!”

    晗色歪着脑袋听裁缝的吹捧,心里不由自主地就是笃定了哑巴英俊倜傥,那什么公子受人家姑娘追捧也许还有他身份的加持,但哑巴不然,他肯定能靠一张脸去吃饭。

    思维漫无目的地发散时,他又忽然想到,等到自己的眼睛能看见了,他就能仔细看看哑巴的模样了。如果哑巴俊得和余音有的一拼,那他揍他的时候就小一点力度。

    有钱办事便是好使,那些裁缝们当场量完尺寸就给他们裁制起新衣新鞋,等待期间哑巴又拉着他到隔壁的首饰店逛去,叮叮当当了老半天,不知都挑了些什么鬼东西,总之也是提着小包出来。挑完首饰还到上好的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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