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7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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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那边的局势,越来越紧张了。很可能将会爆发一场或几场战争,我们得从中截取更多的利益。”

    坐在一边的钱德勒“塌”了下去,他沉默了一会儿后,起身离开了。莫萨娜看着他的背影,叹了一口气。

    她也不想打击他的,毕竟他看起来是这么快活,但是王子就像是活在童话里,这是要出问题的。尤其是现在,已经能确定国王陛下的身体出问题了,假如更倒霉一点,国王正好在西大陆爆发战争的时候去世,让这位快乐王子成为国王,诺顿会爆发可怕的灾难。

    他必须得知道,无论看起来多美好的事情,都必须是在现实利益的前提下。

    索德曼,或者说整个诺顿帝国的所有警局,都在未来的一到两天内,接到了国王、议院与皇家警察总局、警察总局联合颁发的命令——在未来对待解放奴隶的案件上,必须秉承公正的态度。

    是的,所有那些南大陆人,那些被解放的奴隶,他们在被解放后,不是诺顿帝国的自由人,不是公民,他们是“解放奴隶”。这份命令,确定了那些人的地位。

    第二封全国命令,则正式砸实了解放奴隶这个词的定义:所有古铜色皮肤之人,无论是从别处而来,又或在诺顿出生,无论父母是否有一方为白人,但只要皮肤为明显的古铜色,他们即为解放奴隶。解放奴隶不得贩卖,也不得自卖自身,只要踏上诺顿帝国(包括所有诺顿殖民地)的国土,他们即拥有普通自由民的身份,拥有合法的工作、被雇佣的权利,可以拥有自己的财产(包括金钱、物品,与土地不动产)。

    第二封命令看起来很多余,普通公民的权利不也就是这样了吗?

    但是,解放奴隶没有选举权,没有受教育的权利,没有开办商店与工厂的权利,甚至……没有继承权。

    而且,工作和被雇佣是“权利”,但拥有自己的财产,就是“可以”。这里边能做的文章可太大了。

    更要命的是,这封命令把包括达利安在内的,警局里的所有混血警官,也都计算进去了。甚至是皮肤因为劳作被晒黑的普通人,也包括在内。

    梧桐区的克拉罗斯,贝壳区的波罗斯泰,索帕港的豪特玛黎,还有白袜区的艾萨克,先是向鱼尾区求援,接着希望能够和鱼尾区进行警员兑换。就是把他们区的混血警官,都送到鱼尾区来。

    奥尔和达利安答应了。

    奴隶的解放,也带来了大量的案件。

    参加了游行的奴隶想回去取回自己的财产,结果被主人拒之门外——你都有了自由了,还要财物干什么?况且那些财物都是你作为奴隶的时候,我赐给你的,那时候你是我的财产,你的财物也是我的财产,现在你自由了,你的财物又没自由,你凭什么带走?

    有些前奴隶面对这种主人,直接转身离开了,但也有些人和前主人爆发了争吵。

    这种的一般调解之后,还是能解决的。

    也有性子火暴的前奴隶,游行过之后,转身就纠集了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杀回了他们的原主人家。

    这样的也好解决,直接进牢里吧。

    除了这些人之外,有大量的前奴隶,在获得自由后,就变成了街道上的闲散人员。他们往往身上还有点钱财,能吃一段日子煎饼这样的普通食物,可他们既不找活干,也不找房子住,就一群人找个角落围坐在一起,不说话也不动。

    去问的话,他们也会说话。

    “我们这样挺好。”这就是他们的回答,“我们能吃饱肚子,为什么要干活呢?等饿的时候再去工作吧。”

    作为奴隶的时候,他们没有自己的财产,所谓的家庭也不过是被奴隶主指定的□□对象罢了,甚至奴隶主改变了主意,那他们的丈夫或妻子也会随时改变。

    前奴隶的他们,面对突然而来的天降自由,在最开始的兴奋之后,就彻底陷入了茫然之中。他们的这种表现,就是对于曾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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