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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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么的他就不行了,不过半个小时,他身上就多了很多溅出来的鲜血。

    狼趴在地上,一边甩着尾巴打蚊子,一边看着手忙脚乱的曲砚。

    它又一次觉得人类笨了,这样笨的人类,离了它果然是活不下去的。

    曲砚磕磕绊绊地处理好兔子,然后学着以前在电视里看到的那样,找了一根棍子把兔子串起来,然后生火来烤。

    这一项上没什么难题,区别也就是糊与不糊,但撒上调味品后,糊了也还可以接受。

    曲砚自己留了一小块兔子腿,剩下的都被狼给吃光了。

    兔子的味道很好,狼决定以后再多抓几只。

    可惜路程已接近尾声,狼的一身武艺暂时要没地方伸展了。

    距离离开这座城市快要三年,没有维修过的道路破败异常,昔日繁华的商城变得十分荒凉,曲砚向狼寻求建议:“你想先回学校看看还是直接回公寓?”

    狼对此兴致缺缺,他更喜欢在野草地里抓兔子,而且它也听不懂曲砚的话,躺在后座位上连身也没翻一下。

    “那就先回学校吧。”曲砚说。

    明德高中在市中心以南,是市重点高中,曲砚自从腿受伤以后再也没有回去过,教他的老师和同学去医院看过他,几次以后,他就拒绝和他们见面。

    凭心而论,这些人基本都出于好心,但当时的他最害怕的就是这种好心,天之骄子一朝零落成泥,从他们目光里无意识流露出的同情,那是比来自腿部的疼痛更加让他痛苦的目光。

    所以他拒绝所有好意,终日把自己关在暗无天日的狭小房间里。

    再一次回到这里,门口巨大的石碑已经布满尘埃,上面的明德二字却仍旧鲜艳。

    曲砚静静凝视这两个字,燕灼已经先他一步奔进校园,生锈的铁栏杆上落了一堆灰色的麻雀,狼不知为何对这些麻雀非常讨厌。

    讨厌到它想要扑上去,将这些麻雀都吞到肚子里。

    这样想着,它也的确这么做了,可惜它扑了个空,灵敏又会飞的麻雀哪能被轻易捉住。

    狼很愤怒,又见拐角处踉踉跄跄地走出一个人,这个人和它之前见过的所有人都不一样,穿得破破烂烂不说,浑身的肉还都腐烂了。

    它当即感觉到危险,俯身发出警告的低吼。

    曲砚听到它的声音,移动轮椅过去,发现只是一只普通丧尸。

    藤蔓卷住丧尸,轻松掰掉它的头颅。

    狼有些呆,看看丧尸又看看曲砚。

    不对劲,太不对劲了,它想,这人不应该很脆弱吗?

    曲砚没发现狼在想些什么,通向教学楼的路旁立着一排告示牌,曲砚一点一点看过去,上面是历年优秀学生记录,风吹日晒下这些告示早就褪色,连照片上的脸都变得模模糊糊,曲砚对狼说:“兴许上面有我们呢。”

    说完他自己就笑了,他和燕灼两个都没参加高考的人怎么会在上面,而且学校也不会在告示上张贴十年前的学生。

    即便如此,他还是一张张照片看了过去,看到最后,果然没有他们,曲砚也不觉难过,叫上狼往操场走去。

    明德的操场很大,每次市里有重大活动都会被征用场地,跑道中央的草坪已经开裂,燕灼跑过去,在草坪上打了个滚,然后看向曲砚。

    琥珀色的眼睛里看不出什么情绪,曲砚却莫名觉得它在邀请自己一起躺上去。

    也没什么不行的,有藤蔓的辅助,他很快从轮椅落到草坪上。

    天蓝云清,一切都正合适,曲砚躺在草坪上,一旁是狼,抬头是天。

    他忽然想起十年前的那场运动会,因为凑不齐名额的缘故,他被迫报了一项五百米跑,他从来都不是运动的材料,跑到一半就气喘吁吁,再加上他那天没有吃早饭,低血糖犯了,在众目睽睽之下晕了过去。

    再次醒来是在学校的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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