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9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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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喜欢,听起来就惹人生厌。

    兰草色泽阴郁且具有毒性,是不适宜养在室内的花卉。

    乌鸦,更是出了名的不祥鸟。

    据说在我出生的时候,父王揽着侍妾姗姗来迟,路上看见有几只叼着兰草的乌鸦飞过。

    这是我此身名讳的由来,更是前半生阴郁无光的初始。

    在渭北王室众人手段最恶心的那一年,我出生了。

    在母亲腹中躲过了堕胎药,麝香,红花和夹竹桃,医师都说我能平安降世是个奇迹。

    可能我命格硬吧,拼死也得来到这世上。

    裴七酒后评价我这个人,他说我就像条蜷缩起来晒太阳的毒蛇,但我不这么认为。

    毒蛇我认了,蜷缩?那是什么时候的事儿。

    其实是他蠢到看不出我的拳脚在动,只能看到我晒太阳。

    不,何止是他。

    而是所有人。

    ......

    有些人是天生的坏种,比如我。

    但我跟一般的坏种不一样,我有脑子,打小就有脑子。

    三岁多的时候,我溜出宫宴无意间撞破在柴房偷情的妃子,那个妃子装病抢过本属于我娘亲的侍寝。

    我一时兴起,用小树枝拨了些廊下灯芯从窗户缝儿递进去,点燃了屋里的帘幔。

    大火引来宫人,偷情的奸夫淫妇死的好惨,被父王当众砍成好几段。

    自那之后我就有个毛病,夜里不能瞧见谁爬我的窗。

    后来在天水关行宫里,阿九拿着树叶子来爬过一回,我手里的匕首险些扎穿他的颈子。

    吓得我脸色发白,背在身后的手都颤了。

    四岁时,我被王叔领着围观活剥人皮,那是个十三四岁的女细作。

    王叔故意领着我看,让我站在最前面。

    我猜他是想把我吓傻了,我就也配合的哭了几嗓子。

    视线却仔细盯着剥了皮后还会跳动的血管,只觉得这鲜红色的人身,极美。

    没过多久,我结识了裴七。

    说真的,自小在王室里长大的我,就没见过裴七这么蠢的人。

    当时他都七岁了,竟然能被几个五六岁的孩子堵在巷子里勒索,只会攥着拳学狼叫,嗷嗷的嚎,这管什么用啊。

    我捡了一只砖石走过去,拍了拍其中一个小孩,在对方惊恐的目光里猛地砸下去!

    小孩子皮儿嫩,一石头下去就见了血。

    那些孩子捂着头哭着跑走,裴七感动的眼泪汪汪跟我道谢。

    我摇摇头说不用谢,让他把刚才被人觊觎的新奇玩意儿交出来。

    当然是看中了他手里的新奇玩意儿,否则我闲的出手救他?

    没想到裴七很大方,不仅把手里的新奇玩意儿赠给我,还带我去了他们商铺后院,说是一屋子的好东西都随我挑。

    就这样,我很开心的跟裴七成了好朋友。

    好朋友是什么我不知道,就知道他院里的东西是真好玩。

    我有个弟弟,比我小两岁。

    生的呆呆笨笨倒也不是傻,就是不聪明。

    可能是他在腹中没能像我一样扛住那些堕胎药和藏红花吧,母亲孕期出血好几次,不过他的命也很大。

    说实话,我非常讨厌这个弟弟。

    因为他出生后,原本就不多的母爱都被他分走大半,母亲根本无暇顾及我。

    他一刻见不到母亲就哭,哭的一脸鼻涕脏死了。

    但他爱粘着我,会爬的同时就学会抱我的腿,会走的同时就学会跟在我屁股后边,这小子就是天生克我的。

    我讨厌他,任何能叫他难受的事我都乐意做。

    比如他不吃虾,我偏叫人剁成泥强行喂他吃,看着他吐的脸都憋红了,我就痛快。

    有一日临出门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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