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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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歌,“我就知道你接受的教育和你的思想观念肯定和一般雄虫不一样,选雌君只要看顺眼能持家就行,要感情做什么?就像那些个古代君主,最爱的肯定不是皇后而是宠妃啊!”

    洛洛的其中一名雌侍是一个运动员,结婚之后就直接退役,居家照顾雄主和雌君的起居。

    “哎……”洛洛叹了一口气,“要是我娶他是为了让他做这种事,还不如直接娶一个亚雌呢!既然他自己都做好决定了,我也不能拦他……”

    夏歌应和着点了点头。

    洛洛的另一位雌侍是一只军雌。

    “其实当时我最喜欢他来着,还想把他立为雌君,不过我当时周围所有的朋友都强烈反对,只好作罢。”

    夏歌知道洛洛的朋友为什么反对。军雌因为特殊的工作性质,不可避免地会受伤甚至战亡。与其立一只不知道哪天都要销户或残疾的虫做雌君,为他的健康和生命负责,倒不如一开始就把他放在雌侍的位置上,不仅能获得他的财产,还不用在他残疾后承担供养责任。

    “天哪噜,你不知道!当他知道自己不是雌君的那一天他的难过都写在脸上了,看得我都难受死了!我出生十八年都没有这么难受过!但是他作为雌虫就是要为我着想啊,如果爱我就在战场上不要受伤啊!”洛洛的脸颊气鼓鼓的,有些怨怼道。

    夏歌无奈地叹了口气。高等级的雄虫生来就被世界宠爱,一生鲜少受苦,更少吃爱情的苦,他这样的才是异类。

    “他是白银之刃的军官。”

    洛洛短短的一句补充让夏歌内心咯噔一下,震惊地看向他。

    鸭的!娶谁不好娶白银之刃的军雌!这对联邦的雄虫来说不就是娶了一只叛国贼吗?

    那名军雌在婚后并没有太多时间陪伴洛洛,他总是在不停地随军征战,这让洛洛对他淡了下来,反倒和雕塑家和运动员感情升温。当军雌结束一年的征战后,他惊讶地发现,这个家里似乎没有了他的位置,在家待了不过两个星期就又回军队了。

    “其实,我也就是想气气他。”

    却没有想到,这一去就是永别。

    “幸好他死在白银之刃叛国前,否则我就该恨他了。”洛洛的表情很是无所谓,甚至显得冷漠。

    之后是白银之刃叛国,洛洛的雌君作为亲左分子被抓去审问。

    当他回来后,再也拿不起雕刻刀了。

    洛洛没有叙述在自己身上遭遇了什么,而是始终将谈话围绕在他的一名雌君,两名雌侍身上。

    此时他已经对主星没有了什么留恋,干脆变卖了房产,带着残疾的雌君和一名雌侍离开主星,居无定所,四处流浪。

    “路上遇到起义军暴动,雌侍为了保护我被流弹击中,三天后就去世了。”洛洛无奈地摊了摊手,“我知道我很倒霉,但倒霉到这个份上也是没谁了。”

    不久后反叛军攻了过来,洛洛这次没有雌虫的保护,还带了一只拖油瓶雌君,以为自己肯定死定了。他以为这些联邦口中的野蛮虫不把自己旋转末才磨秃噜皮、直到自己精尽虫亡,是肯定不会放自己走的。

    “靠!他们鸟都没鸟老子!”

    在反叛军占领区肯定没有无条件供养雄虫的社会福利,洛洛一只雄虫肯定要找点事情做糊口,于是他就报名进入了医疗队。

    “你当军医也是为了照顾雌君吧。”洛洛在夏歌眼中的形象升华了。

    洛洛目光望向远方,神情坦然,眼神悠远,“我就不能为了救死扶伤的理想奉献自己吗?”

    夏歌长大嘴巴,只觉得天光照在洛洛的身上,如同圣光加身。

    当天晚上西泽尔回到为他和夏歌准备的房间中,看见夏歌已经躺在床上入睡。

    如今已经到达战区,西泽尔为了保证夏歌的安全,恨不得把他拴在裤腰带上,更是与夏歌同吃同住同睡。

    夏歌此时并没有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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