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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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梧想,陆远也没那本事,他自己都未必懂那些古典经义,但是认得几个字,不用做个睁眼瞎,在外不会那么容易受到蒙骗 ,自己会读会写,需要的时候自己就能上,不用求谁帮忙。

    云秋梧怔了一下,随即露出惊喜欢欣的笑容,眉眼弯弯地笑着点头。

    “要,我要学,陆大哥你教我就学。”

    其实云秋梧也滋生过想要识字的想法,因为不认字真的太不方便了,看所有文字类的东西永远都是两眼一抹黑,不知道上面写了些什么,只能听别人讲,问别人,遇上好说话的,会搭理一下,有些理都不理,当没听到,更过分的还有嘲笑人的。

    第四十四章 不是彪悍夫郎

    现在好不容易有了能读书识字的机会,还是跟着自己的夫君学,云秋梧当然是一千个愿意,一万个愿意。

    闻言陆远眼中溢出笑意。

    下午的时光,就在陆远教自家小夫郎认字写字中过去了。

    慕九一个人呆的无聊,本来是想找陆远唠唠嗑儿,聊聊天的,然而等他优哉游哉地找到陆远的时候,发现人家夫夫俩正你侬我侬,甜甜蜜蜜地在一起,周围冒的都是粉红色泡泡,哪有他什么事儿啊,只得悻悻地又回去了。

    陆兄这日子过得可以啊,红袖添香,逍遥田园,真真是让人羡慕。

    这场雨淅淅沥沥地一连下了三天才正式放晴。

    等到雨天过去,慕九的伤也好得差不多了,找到陆远辞行。

    陆远也没留他,萍水相逢的缘分,该散的时候自然就散了。

    “这些日子叨扰陆兄和哥夫郎了,陆兄救命之恩,慕九没齿难忘,区区黄白之物,还请陆兄收下。”

    慕九拿出了两根金条来感谢陆远。

    陆远眼皮微微一跳。

    当初他把慕九带回来的时候,慕九身上除了一块贴身佩戴的玉佩,其他什么东西也没有,现在慕九能拿出金子来作为谢礼,可见他的身份比自己想象中的还要不一般,在石板镇这个小地方都有他的人,都能联系上。

    想来即使他袖手旁观,没救慕九,慕九多半也会活下来。

    那样的话,假如慕九是个心胸狭隘的,事后查到了自己明明能救他却选择了不救,那才是真的惹祸上身。

    不过事情的发展并不是那样,他救了慕九,慕九的人品也是好的,陆远也懒得过多去纠结那些没有发生过的可能。

    猜到慕九是不差钱的,陆远没有推辞,也不客气,直接就把金条给收了。

    虽然是救命之恩,但他高攀不起慕九的身份,有恩情及时的了结是最好的,不然容易被人认为是挟恩图报。

    金条都不要,是在妄想些什么不该属于自己的东西吗?莫不是太贪心了。

    人心不足蛇吞象,世事到头螳捕蝉。

    慕九走了,最高兴的人当属云秋梧。

    他喜欢和陆大哥亲近,愿意和陆大哥亲近,陆大哥牵他的手,捏他的脸,刮他的鼻子……只要是陆大哥对他做的,他都喜欢,甘之如饴地接受。

    可是一想到家里有个外人在,哪怕慕九很多时候没有在现场,没有看到,即使是看到了,也是眼观鼻,鼻观心,一副什么都没看到,什么都没听到的样子,但他总是会感到不好意思,怎么都自在不起来,毕竟他是个哥儿,脸皮薄。

    家里只有他和陆大哥两个人的话,他和陆大哥想怎么亲近就怎么亲近。

    云秋梧喜滋滋地想,不知是想到什么,白净的脸染上了绯色的红霞,忍不住伸手捂住了脸。

    感觉到脸上热乎乎的,云秋梧拍了拍脸,喃喃自语道:“不许乱想,一个哥儿,咋能不知羞呢。”

    相比之下,陆远的脸皮可比云秋梧厚多了,慕九在的时候,他从来不觉得不好意思过,反而光明正大地秀恩爱,完全不管单身狗的死活。

    谁让他有夫郎呢,单身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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