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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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明是个容貌不俗的贵公子,偏偏露出憨憨的,甚至是有些傻的笑容,乍一看很违和,多看几眼竟不觉得有丝毫不对的地方。

    ……

    沈家。

    云秋梧拿出自己给小宝宝做的小衣服,小鞋子,一样一样展示给陆星看。

    陆星不怎么会做针线活儿,他在李家的时候,每天要干很多活儿,干完一样还有一样,永远都有干不完的活儿,哪有时间碰针线,再者也没有人教他,李夫郎是不会教他的,他穿的衣裳破了烂了,李夫郎又不耐烦补,才会丢些针线给陆星,让他自己补,陆星只能学着自己看到李夫郎是怎么缝补衣裳的,摸索着缝缝补补。

    所以陆星只会给衣裳打补丁,缝扣子,至于做衣裳,做鞋子这种细致且需要一定功底的针线活他是做不来的。

    陆星摸着一件上面绣着金色锦鲤的大红色肚兜,忍不住发出惊叹,“好漂亮啊,这鱼活灵活现的,哥夫郎你手艺真好。”

    “还有这虎头鞋,虎头帽,好好看。”

    云秋梧嘻嘻一笑,“夫君也说好看,给小宝宝的,当然要做得好看些。”

    陆星捧着小衣服,小鞋子,爱不释手,翻来覆去地看,放下东西后拉着云秋梧的手很是感谢云秋梧的用心,给他肚子里的小宝宝准备了这么好的礼物。

    知道云秋梧最近喜欢上了吃红薯干,陆星抱来一个罐子,里面装的是自己做的红薯干,抓了一大把红薯干塞到云秋梧手里。

    “哥夫郎,现在陆大哥不在,你可以放心大胆地吃红薯干,想吃多少吃多少。”

    屋里这会儿也没有其他人在,但陆星不自觉地就压低了声音,搞得好像在做贼一样。

    云秋梧喜滋滋地接过红薯干嚼吧起来,不过在吃之前还不忘先给自己找补,“夫君他什么都听我的,我天天在家里都有吃不完的红薯干。”

    出门在外,面子是自己给的,反正云秋梧是绝对不会承认自己都二十岁了,吃个零嘴还要被管着,不让多吃,说出去他难道不要面子的吗?

    陆星也不拆他的台,反而配合地点点头,附和道:“对对对,陆大哥最宠的就是哥夫郎了。”

    要不是他撞见过哥夫郎为了多吃几块红薯干和陆大哥撒娇卖萌,他差点儿就信了。

    虽然没有陆远管着,但云秋梧还是很有自觉地吃完手里的红薯干就没有再吃了,吃太多了他良心会过意不去。

    两个哥儿凑在一起聊起村里最近发生的八卦。

    “听说陆家要办喜事了?真的假的?”云秋梧问陆星。

    “是真的。”陆星点了点头。

    陆星自己没那么八卦,热衷于打听村里的事儿,但沈烈消息灵通,作为枕边人,陆星往往是第一时间就能从沈烈那儿听到各种消息。

    “不是说陆童生不愿意娶吗?人家眼光高着呢,要娶秀才家的哥儿。”

    陶嘉和陆明的事情闹得挺大,而且越闹越厉害,陆明是怎么都不愿意娶陶嘉这么个嫁过人还死了汉子的哥儿,但他又不想真的把名声搞臭,断了自己的前途,被逼得急了,终于松了口,同意娶陶嘉过门,但陶嘉当不了夫郎,顶多只能是个侧夫郎。

    至于正夫郎的位置,已经有人了,据陆明自己说是他有一个考上秀才的同窗,家里有个弟弟,是个哥儿,年方十八,正是婚配的年纪,同窗觉得陆明是个值得托付终身的良人,愿意把弟弟嫁给他,

    有个是秀才公的大舅子,虽然对方家世一般,家里只是普通的农户,但这桩亲事陆明是愿意的,因为他也是个读书人,还指望大舅子帮衬他。

    本来陆明只肯给陶嘉一个小侍的名分的,他再蠢笨,也不痴傻,自然是知道自己被陶嘉下套了,心里埋怨陶嘉不知天高地厚,明明只是露水情缘非要闹得人尽皆知,让他好生没脸,但陶嘉胜在有几分姿色,且惯会说甜言蜜语哄陆明高兴,陆明对他也不是一点儿情意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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