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节(1/2)
解决完鸭,接下来就是鸡。
楚明熙倒来开水,爽快杀鸡。
鸡他是要做白斩鸡。
白斩鸡比烤鸭要简单许多,将鸡处理完毕,烧一锅开水。
等水开放入葱姜,还有食用盐,再备好一盆清水放上冰块。
接着将鸡放进开水里浸泡五秒,来回三次后,再将鸡放入准备好的冰水里浸泡,浸泡结束后,便将整只鸡放进热水锅里泡。
只需浸泡二十分钟即可。
在这二十分钟里,楚明熙准备蘸料。
常见的蘸料通常以蒜泥,姜蓉,酱油为主,只是有些人会吃不惯姜蓉的味道,楚明熙还额外做了两种蘸料。
一个是虾子酱油,另一个则是以葱油为主的酱料。
备好两种酱料,楚明熙总算听到对面的厨师下锅煎煮的声音。
他抬头看去。
厨师将切下来的鸭肉,以煎的方式,在平底锅上加上黄油等其他调味料,慢火慢煎。
香味飘了过来。
楚明熙嗅了嗅香味,不得不说,味道嗅着还算不错。
毕竟是私家大厨,不可能没点厨艺。
准备好白斩鸡的酱料,楚明熙又开始备烤鸭所要用的东西。
将蘸料准备好,他再次将烤鸭拿出来,涂上一层脆皮水后,继续放回去烤。
这会离十二点还有三十分钟。
楚明熙将鸡从锅里拿出来,刷上一层油,再切开摆盘。
白斩鸡做得很成功,皮黄肉白,骨中带血,摆好盘,再将三种蘸料放在一旁。
楚明熙将白斩鸡端到他们面前,“做好了,弗洛少爷,你尝尝看。”
弗洛看着白斩鸡,眼里多少有些鄙夷,“真是贫民窟的做法,竟然连骨头也舍不得扔。只是这是比赛,我也就勉强尝上一口。”
弗洛的傲慢,楚明熙笑而不语。
有句话叫“最香莫过骨边肉”,哺乳动物骨骼呈蜂窝状结构,且有一定的厚度,骨头加热的过程中,起到了对升温的缓冲作用。
在相同的烹饪温度和时长下,骨头附近的肉,失水程度比外侧肉低,能保留更多肉汁。
而骨头附近往往结缔组织、各种筋膜和脂肪分布比较多,这里是焦香味和肉汁的重要来源。
在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带骨肉的风味和层次感;另外带骨肉有着复杂的物理结构,所以相对表面积更大,从入味的角度看,也比整块纯肉有优势。这就是为什么带骨肉吃起来更带劲的原因。【注:这段说明来自某度】
弗洛的厨师显然不明白这点,为了方便入口食用,选择去骨留肉。
弗洛拿叉子戳起一块鸡肉,楚明熙道:“这里有三种蘸料,这是以姜蓉蒜为主,这是以虾为主,这是以葱为主,弗洛少爷以自己的口味来挑。”
“贫民窟的菜还搞这么复杂。”弗洛哼声,沾了虾子酱油。
轻咬一口鸡肉,鸡皮鲜嫩胜滑,鸡肉肥嫩鲜美,再加上虾子酱油再添风味。
弗洛惊愕地睁大眼眸。
他尝过不少的鸡之类的烹饪手法,却从未尝过这样的菜品,明明烹饪手法简单到他也能做,但为何如此好吃?
“弗洛少爷,你别只尝不说话,我们也尝尝看,好不好吃。”烈序真说。
说罢,他也夹了一块鸡肉尝试。
他诧异道:“是我太久没吃鸡肉了吗?怎会如此好吃?”
斐瑞斯与沃伦也好奇地尝了一块。
尝到其美味后,也不住惊艳。
“看厨师长的烹饪过程,我感觉我也能做,就这么简单的做法怎会这么好吃?”斐瑞斯问。
楚明熙撒谎道:“贫民窟的食材与资源少,即便有昂贵的食材,没有足够的资源也难以烹饪,所以我就想以这种简单的方式来烹饪。”
这可是经典的
楚明熙倒来开水,爽快杀鸡。
鸡他是要做白斩鸡。
白斩鸡比烤鸭要简单许多,将鸡处理完毕,烧一锅开水。
等水开放入葱姜,还有食用盐,再备好一盆清水放上冰块。
接着将鸡放进开水里浸泡五秒,来回三次后,再将鸡放入准备好的冰水里浸泡,浸泡结束后,便将整只鸡放进热水锅里泡。
只需浸泡二十分钟即可。
在这二十分钟里,楚明熙准备蘸料。
常见的蘸料通常以蒜泥,姜蓉,酱油为主,只是有些人会吃不惯姜蓉的味道,楚明熙还额外做了两种蘸料。
一个是虾子酱油,另一个则是以葱油为主的酱料。
备好两种酱料,楚明熙总算听到对面的厨师下锅煎煮的声音。
他抬头看去。
厨师将切下来的鸭肉,以煎的方式,在平底锅上加上黄油等其他调味料,慢火慢煎。
香味飘了过来。
楚明熙嗅了嗅香味,不得不说,味道嗅着还算不错。
毕竟是私家大厨,不可能没点厨艺。
准备好白斩鸡的酱料,楚明熙又开始备烤鸭所要用的东西。
将蘸料准备好,他再次将烤鸭拿出来,涂上一层脆皮水后,继续放回去烤。
这会离十二点还有三十分钟。
楚明熙将鸡从锅里拿出来,刷上一层油,再切开摆盘。
白斩鸡做得很成功,皮黄肉白,骨中带血,摆好盘,再将三种蘸料放在一旁。
楚明熙将白斩鸡端到他们面前,“做好了,弗洛少爷,你尝尝看。”
弗洛看着白斩鸡,眼里多少有些鄙夷,“真是贫民窟的做法,竟然连骨头也舍不得扔。只是这是比赛,我也就勉强尝上一口。”
弗洛的傲慢,楚明熙笑而不语。
有句话叫“最香莫过骨边肉”,哺乳动物骨骼呈蜂窝状结构,且有一定的厚度,骨头加热的过程中,起到了对升温的缓冲作用。
在相同的烹饪温度和时长下,骨头附近的肉,失水程度比外侧肉低,能保留更多肉汁。
而骨头附近往往结缔组织、各种筋膜和脂肪分布比较多,这里是焦香味和肉汁的重要来源。
在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带骨肉的风味和层次感;另外带骨肉有着复杂的物理结构,所以相对表面积更大,从入味的角度看,也比整块纯肉有优势。这就是为什么带骨肉吃起来更带劲的原因。【注:这段说明来自某度】
弗洛的厨师显然不明白这点,为了方便入口食用,选择去骨留肉。
弗洛拿叉子戳起一块鸡肉,楚明熙道:“这里有三种蘸料,这是以姜蓉蒜为主,这是以虾为主,这是以葱为主,弗洛少爷以自己的口味来挑。”
“贫民窟的菜还搞这么复杂。”弗洛哼声,沾了虾子酱油。
轻咬一口鸡肉,鸡皮鲜嫩胜滑,鸡肉肥嫩鲜美,再加上虾子酱油再添风味。
弗洛惊愕地睁大眼眸。
他尝过不少的鸡之类的烹饪手法,却从未尝过这样的菜品,明明烹饪手法简单到他也能做,但为何如此好吃?
“弗洛少爷,你别只尝不说话,我们也尝尝看,好不好吃。”烈序真说。
说罢,他也夹了一块鸡肉尝试。
他诧异道:“是我太久没吃鸡肉了吗?怎会如此好吃?”
斐瑞斯与沃伦也好奇地尝了一块。
尝到其美味后,也不住惊艳。
“看厨师长的烹饪过程,我感觉我也能做,就这么简单的做法怎会这么好吃?”斐瑞斯问。
楚明熙撒谎道:“贫民窟的食材与资源少,即便有昂贵的食材,没有足够的资源也难以烹饪,所以我就想以这种简单的方式来烹饪。”
这可是经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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