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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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言适应了房间内的光源,他睁开眼愣愣地瞧着莱克斯。

    浅金色的发与浅金色的瞳孔,像是生来沐浴在阳光下的小太阳,偏偏又因为是元帅,穿着军装,气质里又带着些许冷冽,每一个点都狠狠地戳中了宋焕言的喜爱点。

    “你是……莱克斯吗?”许久没有说话,再加上刚才因蜕变期而发烧,宋焕言的嗓音有些沙哑,却意外地听起来有些慵懒的感觉。

    自己的名字被眼前黑发黑瞳的雄虫叫出口,莱克斯不由得又想起了方才雄虫昏迷时,他的精神触手在自己身上和精神海里胡作非为的模样。

    他红了红耳朵,轻咳一声道:“对,我是莱克斯。”声音如同潺潺冷泉,对耳朵非常友好。

    宋焕言撑着床板坐起身,对莱克斯笑:“我叫宋焕言,很高兴认识你。”

    这是在蓝星比较官方的话术,但是放在虫星,尤其是一个雄虫对一个雌虫,就是一种暗示,表示我很喜欢你,我想追求你。

    这是王子君在这小说中的设定,宋焕言直接套用了。

    毕竟直接了当地对一个第一次见面的雌虫说喜欢未免太肤浅。

    只是,莱克斯对于宋焕言来说不算是第一次见面,他不曾见过莱克斯,却知道莱克斯未来是他的雌君,也知道莱克斯有多好。

    曾经他在手机上看着关于莱克斯的一切还感叹过,可惜是纸片人,不然他说什么都会去追啊,才不会像原文那样被莱克斯追求。

    而且他和他的舍友不一样,他是一个孤儿,从福利院长到18岁以后就真正地自己打工挣学费了,唯一关心他的院长奶奶前两年也撒手人寰,他每年都会回去给院长奶奶扫墓,可以说他在蓝星真的没什么放不下的牵挂。

    现在穿越了,遇见了莱克斯,也就是说,他真正地实现梦想了,宋焕言眼眸亮晶晶地看着莱克斯,仿佛全世界只能容纳他一个虫入眼。

    莱克斯不是什么缺少娱乐的虫,自然明白宋焕言话中的暗示。

    他觉得有些不可思议,没记错的话,他们应该是第一次见面吧?

    难道是看上他的脸和家世了?

    不过这个雄虫长得确实挺对自己胃口的,而且蜕变期那股黏糊劲也让莱克斯觉得没这么简单。

    雄虫在成年后会有几次蜕变期,视情况而定,不过那些成年后还会蜕变的雄虫最多也就是让自己标记过的雌虫进入领地范围,精神触手不会攻击他们,要说黏糊到自家雌虫身上是不可能的,更别说能被雌虫的精神力触手阻止杀虫了。

    “宋焕言。”莱克斯叫了一下这个听上去有点奇怪又有点好听的名字。

    “嗯?”宋焕言眼睛亮晶晶地看着他,身后似乎还有一个软乎乎的大尾巴甩来甩去。

    “你的精神触手,为什么,不排斥我?”思虑了一下,莱克斯还是将这个问题问出口。

    一听到“精神触手”这四个字,宋焕言想起了自己昏迷的时候干的好事,登时脸上一红。

    啊噢,他好像已经对老婆做过更坏的事了。

    那这样他还要委婉吗?

    应该不需要了吧,好像虫族社会的感情观就是打直球,要不他也入乡随俗一把?

    哎呀,好害羞啊!

    老婆一定会同意的吧?没准今天我就能和老婆谈恋爱,成为全宿舍第一个脱单的人!

    种种想法一瞬而过,宋焕言红着脸,忍住想要捂脸的娇羞举动,一双眼睛无比真挚:“我也不知道,但是当时我就是觉得你应该是我的,有你在身边我非常舒服,其他的虫身上的气息非常讨厌,我就想抱抱你,和你贴贴,可惜我当时昏迷了,不然当时抱住你的肯定就不只是精神触手了。”

    一记直球打得莱克斯措不及防,他看着宋焕言,红晕逐渐从面颊延伸到脖颈,偏偏他面上的表情还是一派镇定,简直要将宋焕言可爱死。

    看到这样的莱克斯,宋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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